注意的集中性,不僅指在同一時間內各種有關心理活動聚集在其所選擇的對象上,而且也指這些心理活動“深入于”該對象的程度。教師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觀察幼兒的注意是否集中:觀察幼兒在集體教育活動和游戲中的注意類型、注意維持的時間、和注意發生時的行為表現。
一、注意類型:
注意分為無意注意和有意注意兩種。無意注意:無預定目的且不需意志努力的注意,它主要受刺激物本身特點的影響,包括刺激物的強度、新異性、運動變化及對比關系等。有意注意:有預定目的并且需要意志努力的注意。當主體對活動有明確的目的,并具有堅強的意志和抗干擾能力時,能保持較高水平的有意注意。幼兒逐漸學習一些注意方法。幼兒注意的雜亂性減少,變得更專一,更能獲取信息。
二、注意維持的時間:
在良好的教育環境下,3歲幼兒能集中注意3~5分鐘,4歲幼兒能集中注意10分鐘,5~6歲幼兒能集中注意15分鐘左右,如果教師組織得法,5~6歲幼兒可以集中注意20分鐘。
三、注意發生時的行為表現:
①適應性運動。幼兒在注意某一對象時,通常會形成有利于指向和集中的動作和狀態。如,注意聽時的“側耳傾聽”,注意看時的“目不轉睛”,注意想時的“全神貫注"。
②無關運動停止。當注意發生時,幼兒會終止與注意無關的動作。例如,當幼兒注意聽講時,會停止小動作或不再交頭接耳,表現得非常專注和安靜。
③生理運動變化。注意發生時,幼兒的呼吸會變得輕微和緩慢,而且呼吸時間也發生變化,通常是呼得更長、吸得短促。
四、教師可以在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中觀察幼兒在進行各種環節的活動時是否能夠按照老師的要求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