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印發《廣東省幼兒園辦園指南》(簡稱《指南》)
《指南》指出——
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托班,招收2至3歲的幼兒;
城市和鄉鎮居住小區應按居住區規劃設計配建幼兒園;
幼兒園全園教職工與幼兒比應為1:5至1:7,全園保教人員與幼兒比應為1:7至1:9;
不得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不得開展任何違背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幼兒使用電子產品一天不得超1小時。
室外地面游戲場地,生均面積不低于4平方米
《指南》指出,城市幼兒園和鄉鎮幼兒園辦園規模以6至12個班為宜,一般不少于6個班、不超過15個班。農村幼兒園辦園規模以3至9個班為宜,一般不少于3個班,不超過12個班。城市微小型幼兒園規模為1至5個班。農村小學附設幼兒班規模為1至2個班。
幼兒園每班人數一般為小班(3至4周歲)25人,中班(4至5周歲)30人,大班(5至6周歲)35人,混合班30人。幼兒園可按年齡分別編班,也可以混合編班。
幼兒園布局應符合當地學前教育發展規劃,結合人口密度、人口發展趨勢、城鄉建設規劃、交通、環境等因素綜合考慮,方便群眾,合理布點,保障安全。城市和鄉鎮居住小區應按居住區規劃設計配建幼兒園。農村幼兒園宜按行政村或自然村設置。城市微小型幼兒園在中心城區學位緊張的區域設置。農村附設幼兒班在適齡兒童較少的自然村設置。
在園區面積指標方面,《指南》提出,室外地面游戲場地生均面積不應低于4平方米,綠化生均面積不應低于2平方米。架空層根據實際用途可計算為室外地面游戲場地面積。提倡幼兒園根據地域、物產、文化特點、辦園特色、幼兒興趣、活動需要等自行設置各類活動區。一般每班活動區不宜少于4個。
《指南》明確,要嚴格控制電視、一體機、手機、平板電腦等帶電子屏幕的產品使用,電子產品使用單次不超過15分鐘,每天累計不超過1小時,年齡越小,連續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應越短。播放故事、音樂等應盡量使用音頻設備,音量要符合保護幼兒聽力的要求。
全園教職工與幼兒比應為1:5至1:7
教職工方面,《指南》提出,幼兒園應根據實際需要配備數量適宜的教職工,積極實行一崗多責,提高用人效益。幼兒園教職工包括專任教師、保育員、衛生保健人員、行政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全園教職工與幼兒比應為1:5至1:7。
幼兒園保教人員包括專任教師和保育員。全園保教人員與幼兒比應為1:7至1:9。
園長是履行幼兒園領導與管理工作職責的專業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取得教師資格證和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有5年及以上幼兒教育工作經驗。
幼兒園根據辦園規模配備正副園長職數。6個班以下的幼兒園設園長1名,6至9個班的幼兒園設園長2名,10個班及以上的幼兒園設園長3名。設分園的可根據工作需要增核副園長職數1名。園長由舉辦者任命或者聘任,并報當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幼兒園每班至少配備2名專任教師和1名保育員(或每班配備3名專任教師)。小學附設幼兒班每班應配2名專任教師,有條件的可增配1名保育員。教師必須具有《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幼兒園教師資格;保育員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招收特殊需要兒童的幼兒園應根據特殊需要兒童的數量、類型及殘疾程度,配備相應的特殊教育教師,并增加保教人員的配備數量。
不得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
《指南》提出,幼兒園要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做到保教結合、動靜結合和室內外活動相結合;有效開展觀察評價,引導幼兒通過直接感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進行學習,形成良好行為習慣,促進幼兒積極情感、能力和個性的全面發展。
不得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不得開展任何違背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嚴禁“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大班應將入學準備教育滲透于保育教育工作中,幫助幼兒做好身心各方面準備,實現從幼兒園到小學的順利過渡。
全文瀏覽:《廣東省幼兒園辦園指南》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