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為了減輕家庭生育、養育的負擔,國家倡導的托育服務也應運而生。
托育服務可以幫助幼兒平穩過渡到幼兒園,不再有“入園恐懼癥”,安全的戶外活動場地能夠為孩子提供充分的運動空間及有趣的集體游戲,為孩子健康的身心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
那么,開辦一家托育機構需要哪些資質或手續?
根據《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上海市托育機構管理辦法》,山東厚樸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
申請設立托育機構應當符合區域托育發展的布局和《上海市托育機構設置標準》(以下簡稱《設置標準》)的要求,取得下列材料并通過相關的檢查:
(一)申請報告。
(二)托育機構章程。
(三)投資人(舉辦者)資格證明。投資人(舉辦者)為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的,應當提供登記證書;投資人(舉辦者)為個人的,應當提供身份證明、戶籍證明等。聯合舉辦托育機構的,應當依法簽訂《聯合舉辦協議》。
(四)自我評價合格的托育機構衛生評價報告。
(五)由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驗收備案或建設工程消防檢查合格證明。
(六)由公安部門出具的《上海市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竣工驗收意見書》。
(七)提供餐飲服務的,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八)房齡20年以上,應當提供《房屋結構安全檢測報告》。
(九)場地證明。自有場所的,應當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租賃場所的,應當提供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協議。
(十)托育服務用房平面布局圖(指房屋按照比例標識,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積大小)。
(十一)從業人員資格證明。包括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健康證明、從業資格、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等。
(十二)各項管理制度。
(十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托育從業人員相關:
托育機構負責人負責全面工作,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兒童保育教育、衛生健康等相關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經歷,且經托育機構負責人崗位培訓合格。
保育人員主要負責嬰幼兒日常生活照料,安排游戲活動,促進嬰幼兒身心健康,養成良好行為習慣。保育人員應當具有嬰幼兒照護經驗或相關專業背景,受過嬰幼兒保育相關培訓和心理健康知識培訓。
保健人員應當經過婦幼保健機構組織的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合格。
保安人員應當取得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員證》,并由獲得公安機關《保安服務許可證》的保安公司派駐。
托育機構應當堅持以幼兒發展為本,把幼兒的安全、健康和照護工作放在首位。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貫徹以保育為主、保教結合的原則。創設適宜的養育環境,促進幼兒健康發展、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