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重慶市潼南區米心鎮8名小學生落水。截至6月22日7時10分,經全力搜救打撈,8名落水青少年全部打撈出水,均已無生命體征。
據重慶潼南區委宣傳部消息,2020年6月21日下午3時30分左右,潼南區米心鎮報告:該鎮童家村涪江河壩水域發現有人落水,當地政府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搜救。
初步調查,失蹤人員均為居住在附近的米心鎮小學學生,周末放假自發相約,到童家壩涪江河一寬闊的河灘處玩耍,期間有一名學生不慎失足落水,旁邊7名學生前去施救,造成施救學生一并落水。
同伴溺水,教會孩子這樣做
夏季溺亡事故高發。家校要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教孩子一些求生技能,教給孩子遇到同伴落水的正確處理方法。
1、同伴落水怎么辦
若遇同伴落水,切不可盲目下水救人或手拉手救人,而應大聲呼救,讓附近的大人來幫忙,這才是真正在幫助同伴。
不能認為不夠朋友!
不能因害怕而隱瞞!
(1)不能認為自己不夠朋友!
千萬不能認為同伴落水,自己不跳下去救,就不夠朋友!及時找大人幫忙才是救援成功率最高的方式,才是真正在幫助同伴!
(2) 不能因為害怕而隱瞞!
救不上來同伴也不是你的錯,千萬不能因害怕而隱瞞!沒有救上來同伴,也千萬不要有心理壓力,更不能因害怕而隱瞞事實,從而導致沒有及時報警或讓大人知道,耽誤了寶貴的救援時間。
2、正確救援記心間!
√ 大聲呼救
碰到有人溺水,不要慌亂,第一時間要大聲呼叫,找大人幫忙,同時撥打110報警,如果有多個同伴在一起,要派出一人去尋求大人幫助。
√ 尋找漂浮物
尋找身邊的漂浮物拋向溺水者,如救生圈、木板等;如果沒有漂浮物,也可以在書包里裝滿礦泉水瓶拋給溺水者。
√ 尋找竹竿或樹枝
尋找竹竿、樹枝等遞給落水者,也可以把衣服打成繩結拋給落水者,救人時要趴在地上降低重心,以免被拉入水中。
× 不能直接下水施救
不能直接跳下水施救,未成年人沒有足夠的能力下水救溺水者,千萬不能下水救人,以免發生群死群傷的悲劇。
× 不能手拉手施救
不能手拉手施救。落水者力大無比,稍有不留神就會被落水者拉下水,造成連環溺水的悲劇。
特別提示:未成年人不具備直接救人的能力,嚴禁下水或手拉手救援。即使采取指揮救援,也一定要以保障自身安全為前提。
切勿盲目救援!
倡議書,請接力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5月29日發布2020年第2號預警,提醒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舉一反三,多措并舉,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強化防溺水工作,把工作做實做細,盡最大努力防止此類事件發生。
一是把宣傳教育落到實處。
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力度,開展形式多樣、且易于為孩子接受的防溺水知識普及、溺水風險警示教育等,引導廣大學生時刻牢記防溺水安全“六不”要求,進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識,“防”字當頭,遠離危險。
二是把風險預警落到實處。
在屬地黨委、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針對溺水事故特點,緊密結合當地實際,及時發布風險提示和預警,加強聯防聯控、隱患排查、日常巡查、應急處置,切實做好防范應對工作。夏天已至,南方地區、水域多的地方尤其要保持高度警覺,勤檢查勤預警。
三是把家校協同落到實處。
通過家訪、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等多種渠道,開展經常性的家校互動活動,督促家長切實落實監護責任,加強對子女的防溺水教育和監管,引導家長密切關注未成年人在課余、周末和節假日的活動,禁止孩子聚集性到沒有安全防護的水域游玩,切實遠離危險水域,最大限度避免溺水事件發生。
四是把督導檢查落到實處。
教育督導機構要加大防溺水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力度,開展經常性防溺水工作督導,督促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壓實責任,細化措施,織密織牢防溺水“安全網”,確保學生生命安全。對工作不細致、不到位的,要嚴肅批評,及時盯住整改。
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我們迫切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履行孩子的監護人職責,不論你有多忙,時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現將有關知識提醒如下:
一、發生溺水的常見時段
1.下午放學后; 2.雙休日; 3.節假日; 4.暑假期間。
二、發生溺水死亡的原因
1.在水邊玩耍,下水摸魚,撿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3.三五成群結伴游泳。
三、 “四個牢記”
1、天氣再熱,不到河塘去降溫;
2、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3、水性再好,沒有保障別下水;
4、別人再勸,不用生命去逞能!
安全錦囊
1、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
2、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
3、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4、下水前要做熱身活動,避免抽筋;
5、不在河邊、工地水坑等區域玩耍;
6、不撿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
7、不在河道、池塘邊抓水草、魚蝦、青蛙等;
8、發現同伴溺水,立即尋求成人幫助,不手拉手盲目施救,可向溺水者拋救生圈、泡沫板、救生繩等。
四、師長對孩子要做到 “四知道”
1.知去向; 2.知同伴; 3.知歸時; 4.知內容。
五、 教育孩子做到:“六不準”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
3.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
4.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擅自下水施救。
倡議書
天氣逐漸炎熱起來!希望各位朋友們隨時留意一下,如果您發現有未成年人在沒有監護人在場的情況下,私自在池塘、河邊、水庫等地方游泳、戲水、玩耍,請您一定要及時制止!從您我做起、從參與做起、從身邊做起!
特別是加強放學后、周末、節假日期間和孩子結伴外出游玩時的管理,經常進行預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給孩子傳授相關知識和技能,不斷加強孩子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孩子們的避險防災和自救能力,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